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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行诗(凡事总有例外路斐然就是其中一个例外)

路斐然被带到乔凛临时的住处。

从小院长就告诉他不能随便跟陌生人回家,但他的电话已被成叔打爆了,再拿不到货,他估计自己今晚就得死。他别无选择。

这是一个很小的一居室,桌面上堆满了路斐然看不懂的瓶瓶罐罐,有些甚至没有贴上标签,活像是微商贩卖的三无产品。除了这种桌子以外,整个屋子就只有天花板上的一张顶灯、一张起了不少毛边的沙发和一张被随意折起来的毛毯,一点儿人气都没有,比他家还不如。

但乔凛似乎早就习惯了,他长腿一跨,率先占据了沙发的大半个位置:“坐。”他拍了拍身旁的座位,对着站在一旁的路斐然说。

“唔没事我站着就好。”笑话,那毕竟是初代狼人,路斐然才不想冒那个险。

乔凛被他逗笑了,没忍住轻哼了一声:“现在知道怕了?”

“怕什么!”丢人也不能丢面子,路斐然扯着喉咙说:“别以为我不知道,你们都嫌弃我们,根本不屑吃。”

狼人和血族是天敌,这个传言从上个世纪就开始流传。但成叔告诉过他,这只是人类编造的谎言。真相是狼人喜食野兽,而血族偏爱人血。明明都是非人的种族,可血族身上总沾有人类的气息,久而久之,狼人便开始看不起血族,认为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身份,妄想重新做人。所以狼人都嫌弃血族身上那股浓郁的人血味,而血族则鄙视狼人如野兽般蛮横,相互撕咬起来毫无美感。

乔凛脸上的笑意大了些,少了鸭舌帽的遮盖,他的面容完全暴露在灯光下,下巴的伤痕也越发明显,活像一条蠕动的蜈蚣。他虚虚地鼓了两下掌,像是对路斐然的知识储备表示称赞:“懂得不少。但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有多久没喝血了?”

他对着路斐然站着的方向深吸一口气,在缓慢呼气的同时站了起身,朝着被他吓得呆若木鸡地站在沙发旁的小鬼逐步靠近。等双方的距离仅剩一个拳头,他能清楚看到路斐然脸上一根根被激得立正站好的细小绒毛后,他才缓缓开口道:“我没闻到血的味道。看起来,你应该不难吃。”

路斐然盯着那条暗粉色的蜈蚣状痕迹,整个身子禁不住地微微颤抖。他突然有些痛恨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坚持,已经许久不摄入血液了,他瘦弱得像一根竹竿,根本禁不住乔凛的攻击。乔凛的鼻息越来越近,他能感觉得到那股来自森林的草木气息,他甚至听到一股属于野兽的低吼,碾压着他的耳垂而过。他绝望地闭上双眼。

“但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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